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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藝術類、音樂

東區公園(全)

東區公園(全)

管理單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

申請單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管理科

聯絡窗口:06-2991111 街頭藝人個人行為爭議問題撥打郭先生分機#8775 / 使用空間與時間問題撥打林小姐分機#8220

展演場地簡述

1.自行選址展演。
2.各個公園每位借用次數以5次為上限。
3.因時代公園申請人數較多,請優先申請本公園,以免無法申請。
4.因應街頭藝人排班需求,自113年9月起調整為每月份1號到10號受理下月份申請。
5.不開放市集 / 視覺藝術 / 工藝類進行申請。
6.請務必遵守「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公園、綠地內禁止下列行為:十二、販賣物品、出租遊樂器具或為其他之營利行為。
7.如有違規情事,本單位有權將表演者列為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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