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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臺南市街頭藝人展演許可申請全年受理報名(111.4.28更新)

臺南市街頭藝人展演證申請自110年開始全年受理報名申請,本年度展演申請將全台首創採線上申請與線上上課,申請時間與上課時間將不再採任何限制。

自110年起,民眾可於家中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請勿用line直接點擊網址):

(1) 線上提出申請 (申請網站為 https://buskersapply.tainan.gov.tw/apply/index.php ),請務必填入電子信箱,以便系統通知相關訊息。

(2) 經審核受理申請後,系統寄發繳費單,繳交費用(個人或團體證皆為200元,如個人或團體成員持有身障證明則為150元)。

(3) 經規費系統確認銀行銷帳後(繳費後2-7天)開通課程帳號,以身分證字號與生日(ex.1911/11/11,則密碼為19111111)登入線上課程,並至線上教學資源上課 (課程連結為 https://buskersapply.tainan.gov.tw/qr_pass/ ),課程帳號終身有效。

(4) 完成繳費與課程閱覽即可取得證照,惟證照須經公文簽核(每月10日& 20日左右上簽)始能掛號寄發,目前課程辦理方式如下:

  • 街頭藝人展演工作坊線上課程
  • 辦理方式:線上學習
  • 課程認證:每堂課閱覽規定時數即可完成該堂課課程並取得認證時數(ex.1小時課程須完成25-30分鐘閱覽時數)。課程為累積時間制,每堂課課程時間約為30-70分鐘不等,連線中斷亦可累積上課時間。
  • 認證採計:須完成每門課程(團體中每位團員皆須閱覽課程)和問卷,始能完成認證;學員專區可確認每門課修課狀態和問卷填寫狀態,二者皆完成會出現送出審核按鍵。
  • 本證件為正式公文文件,完成課程認證採計尚須等公文批核(每月10日& 20日上簽)始能發證,公文簽核期間請耐心等候。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 ,聯絡窗口於最下方 ※

*主管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承辦人:藝術發展科 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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