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臺南市街頭藝人許可證-線上換證:
- 線上換證系統僅提供到期日前3個月者進行換證,過期證照請改辦理新證(→點此 換證申請流程教學←)
- 線上換證可於逾期前三個月進行換證申請,若逾期則不受理換證, 請重新申請新證。
- 忘記密碼者請至登入介面裡點選忘記密碼功能 (→(點我直接到登入介面←)。
※ 證號輸入錯誤格式:109-1-000,正確格式示範:1091000 ※ - 個人證照換證時不可將團體展演(含配合樂手等助演人員)之相片做為3年內展演歷程依據,反之團體證換證不可將個人表演做為展演歷程依據。
- 換證中如果遇到忘記信箱無法進行補發密碼時,請拍攝您的身分證正反面、第二證件正反面、舊證照正面 (共五張), 將五張照片電子檔寄送到公務信箱 (kkmin0820@mail.tainan.gov.tw), 並於主旨打上:10XXXXX....(您的證號)換證補資料。
- 因應環保議題因應環保議題,本局將採線上藝人證下載,不寄發紙本證件,請自行下載並列印,點我查看下載電子證教學。
(若有疑問可聯繫:永華市政中心 藝術發展科 郭先生 06-2991111#8775)
線上證明藝人證為有效之方式:
1. 登入『臺南市街頭藝人資訊平台』
2. 點擊街頭藝人專區
3.點擊修改街頭藝人資料
4.找到藝人證欄位
5.點擊下載藝人證即可出示電子藝人證
本公告網址: https://buskersapply.tainan.gov.tw/index.php?inter=news&category=2&id=337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聯絡窗口於最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