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規範:
114年度2月表演申請開始不依此平台進行作業,申請相關事宜請電話聯繫詢問工務局新建工程科/安海社區發展協會,若有更新預約方式會再更新資訊,再請各位藝人留意,謝謝!
各區域限定展演類別:
- 環河街廣8廣場(場地1)限定音樂類之樂器演奏街頭藝人申請;
- 河樂廣場環河街人行道(場地2)限定表演藝術類之雕像或視覺藝術街頭藝人為主;
- 河樂廣場金華路人行道(場地3)限定表演藝術類之雕像與視覺藝術街頭藝人為主;
- 河樂廣場康樂街人行道(場地4)限定音樂類與表演藝術類街頭藝人為主;
- 河樂廣場中正路人行道(場地5)限定視覺藝術類或市集工藝類街頭藝人申請;
展演者展演活動須符合「臺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要點」之規定;
- 展演音量請維持舒適音量,展演後亦請協助展演場地之清潔;
- 嚴禁卡拉ok商業營業模式(即由民眾付費唱歌),違者除當場取消展演資格外,亦將通報文化局裁罰,本單位亦不再歡迎該次違規展演相關人士未來申請本場地。
- 開放申請時段倘遇與工務局核准活動重疊情形,則活動當日不開放展演點申請且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