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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公告】臺南市街頭藝人申請新證、換證常見QA問答集

有關本局街頭藝人業務,常見問題如下:

Q1、街頭藝人申請或換證業務是否需收取任何費用?
A:自110年起,申請新證需酌收行政費用200元(身心障礙者150元),於證照逾期前辦理線上換證則無收取費用,逾期則需重新申請新證。

Q2、街頭藝人申請繳費是否有期限?
A:有的,繳費期限為25天逾期繳費束不退費,需重新申請新證。

Q3、我完成繳費、線上課程也填寫完線上問券,甚麼時候才能取得證照?
A:本局目前為每個月(兩次)月中月底發放證照,若遇假期則延後。
    10號前完成所有申請流程者將於月中發放,11號-25號前完成者則是月底發放。
     (若遇假日則延期至下一個工作日) (若時間有更正會公告於平台文化局公告)

Q4、要如何申請換證?
A:自109年起,本市街頭藝人業務開始施行線上化並建立街頭藝人線上資料庫,以便未來能辦理一鍵換證服務,讓換證業務更加便民。
     爰此,108年以前取得本市街藝證照者或於官網內無資料者均需重新線上申請新證,以便建立資料庫。
     查看換證重要事項→( https://buskersapply.tainan.gov.tw/index.php?inter=news&category=2&id=336 )

Q5、初次申請與換證街頭藝人許可證,應如何領取證件?
A:1. 申請新證者:請登入本平台後,於[修改街頭藝人資料]中可[下載藝人證]數位檔,並列印出來擺放至展演現場。
     2. 證件到期換證者:因應環保議題,本局將以線上許可證明為主,下載新藝人證步驟同上。

Q6、換證補件者紙本郵寄的資料及不符規定資料是否可寄還?
A:自110年起本局僅接受線上申請換證,不再接受任何紙本申請資料,亦不寄還紙本資料,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Q7、街頭藝人團體組人數上限?
A:一團最多6人。

Q8、街頭藝人申請報名限制?
A:需年滿16歲。16歲以上未滿20歲者,報名時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如以團體名義報名,團體中未滿16歲者不得超過全團人數二分之一。

Q9、街頭藝人申請時間?
A:自110年起本局改採線上申請與線上上課,申請與上課時間皆不受限制,報名完成後,系統將寄發繳費單,繳費完成並經本府銀行銷帳後,本局相關業務人員將會為申請者開通線上課程帳號,申請者將可至「街頭藝人線上教學資源」上課,其他相關訊息請洽本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

Q10、公共空間展演申請方式?
A:本局核定之展演空間均可於本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線上登記展演,如場地管理單位未開放線上申請,請自行依網頁載明之展演規範進行申請或與自行洽詢場地管理人。

Q11、報名表提供個人聯絡資料之用途為何?
A:若於報名時勾選願意公開展演聯絡方式,本局將於街頭藝人取得證照後公布於本局官網街頭藝人資訊平台供有需要者瀏覽;若有外部單位需邀請街頭藝人,亦將提供該資料予邀演單位。若選擇不公開,則請藝人自行登錄資訊平台移除相關資訊。

Q12、持外縣市街頭藝人證照是否可換取本市證照?
A:因本市已全年度受理新證申請,將不再受理外縣市證照進行換證。

Q13、證照有效期限說明
A:自102年9月4日起持有台南市街頭藝人證者,許可證有效期限為三年,持109年以後證照的藝人於證照期滿前兩個月內至本局「街頭藝人資訊平台」網頁 http://buskersapply.tainan.gov.tw/apply/ 線上申請換證。

Q14、證照若遺失該如何處理?
A:臺南市街頭藝人許可證遺失申請補發者,請登入本平台後,於[修改街頭藝人資料]中可[下載藝人證]數位檔,並列印出來即可。

Q15、關於街頭藝人「個人」證照申請規範
A:申請者須確保所填資料正確、詳實、有效,若因申請表所填資料錯誤或失效,至損失權益,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Q16、關於街頭藝人展演平台「個人資料維護」
A:凡申請新證或換證通過時,即可取得個人網頁。請親自本網站上方之街頭藝人專區輸入街藝證號(請去掉"-")與密碼,即可維護個人資料。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聯絡窗口於最下方 ※

*主管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承辦人:藝術發展科 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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