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演藝術類、視覺藝術類、市集工藝類、音樂

安平樹屋

安平樹屋

管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申請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聯絡窗口:簡小姐

聯絡電話:06-2991111*8482

展演場地簡述

※因部分區域施工暫停表演類申請※

(1)每月份1號到5號受理下月份申請
(2)請務必遵守「臺南市街頭藝人進入公有古蹟等場地表演申請須知及場地使用之規則」。
(3)若申請成功,展演當日務必攜帶街頭藝人證至驗票處告知申請街頭藝人場地展演。
(4)僅提供場地,其他物品請自備。
(5)創意工藝類、視覺藝術類務必現場手做展演,不可只販售商品。
(6)請依申請時段演出,不可違規。
(7)考量場地空間及音量,團體申請以兩人為限。
(8)需為申請之本人展演。
(9)若違反以上規定之事實將暫停申請。
(10)若景點另有活動(要事),以本局活動為主。
展演場地申請 ICON 展演場地申請 展演許可申請 ICON 展演許可申請 線上教學資源 ICON 線上教學資源 街頭藝人登入 ICON 街頭藝人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