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街頭藝人證申請(請先詳閱實施計畫)
一、依「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辦理
二、請備妥以下表件,參考「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實施計畫」進行申請:
(一)個人申請表/團體申請表。
(二)郵局匯票 200 元。
(三)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著作財產權使用授權同意書。
(四)外籍人士:護照、簽證影本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核發之街頭展演工作許可證者。
相關資料可至:台東藝文平台-公開資訊-演藝團體與街頭藝人-相關法令及表單下載 https://culture.taitung.gov.tw/art-group
- 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
- 臺東縣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管理辦法實施計畫
- 個人申請表
- 團體申請表